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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参考答案及解析--单元测试A--经济法基础
更新时间2020-11-03 https://www.zjgkj.com/cj/3856.html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参考答案及解析一、单项选择题1 【答案】A【解析】(1)选项BC: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
第五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解析】(1)选项BC: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选项D: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无论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境内,都属于我国的居民企业。
2.【答案】A【解析】(1)选项A: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选项BCD:免征企业所得税。
3.【答案】B【解析】选项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D: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答案】B【解析】(1)企业向除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2)利息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际发生额12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不得在税前据实扣除,甲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万元。
5.【答案】B【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6.【答案】C【解析】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7.【答案】D【解析】(1)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2)在对公益性捐赠计算扣除的时候,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3)2019年度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2+(72-12)=72(万元),剩余的2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2+62-72)准予结转以后3年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答案】D【解析】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选项A);(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选项B);(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选项C);(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9.【答案】C【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但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选项B);(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选项D);(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0.【答案】C【解析】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待扣金额=400(当年发生额)+60(上年结转额)=460(万元),460万元>450万元,允许扣除450万元,超过限额的10万元可以继续结转到以后年度根据规定进行扣除。
11.【答案】B【解析】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100)×25%×90/(300+90+100)=2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25万元,超过抵免限额,其已纳税款可以抵免22.5万元,剩余的2.5万元可以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进行抵补。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100)×25%×100/(300+90+100)=25(万元),实际在B国已缴纳税款2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税款5万元。该企业2019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90+100)×25%-22.5-20=80(万元)或300×25%+5=80(万元)。
12.【答案】A【解析】选项B: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选项C:企业以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选项D: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13.【答案】C【解析】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该法人合伙人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00-500×70%+1000)×25%=362.5(万元)。
14.【答案】D【解析】选项A: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B:对于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C: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5.【答案】D【解析】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16.【答案】B【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17.【答案】D【解析】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18.【答案】A【解析】(1)福利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3)张某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00)×20%=3000(元)。
19.【答案】B【解析】选项B: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答案】D【解析】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即新股东)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1)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D)。(2)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
21.【答案】D【解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2.【答案】C【解析】(1)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50-(30+1)=19(万元);(3)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9×20%=3.8(万元)。
23.【答案】C【解析】(1)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所以“修缮费1000元”最高扣800元,排除选项AD,选项B没扣修缮费,同时排除;(2)8000-968-800=6232(元),超过40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20%的费用,应纳税额=(8000-968-800)×(1-20%)×20%=997.12(元)。
24.【答案】B【解析】选项ACD: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按年计征。
25.【答案】C【解析】(1)选项AD:照章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BC:个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中颁发教育奖金的主体是县级教育部门,错误。
26.【答案】B【解析】选项B: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27.【答案】D【解析】选项D: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8.【答案】B【解析】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9.【答案】A【解析】选项BCD: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0.【答案】D【解析】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个人所得税税款(选项C);(2)税收滞纳金(选项A);(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选项B);(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31.【答案】A【解析】个人出租住房每次(月)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选项A正确。
32.【答案】D【解析】(1)选项ABC:免征个人所得税;(2)选项D:“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CD【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答案】ABD【解析】选项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3.【答案】ABCD
4.【答案】BD【解析】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8000×5‰=40万元),超出限额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8000×15%=1200万元),准予扣除;在本题中,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5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200万元)=7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1200万元,则2019年甲企业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700万元。
5.【答案】AC【解析】选项A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选项CD: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6.【答案】ABD
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但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选项D);(选项B);(选项A);(7)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7.【答案】BD【解析】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8.【答案】ABCD
9.【答案】BC【解析】(1)选项A:属于销售货物收入;(2)选项BC:属于转让财产收入;(3)选项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10.【答案】BCD【解析】(1)选项A: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属于民事性质的款项,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1.【答案】ABCD【解析】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12.【答案】ABCD
13.【答案】BCD【解析】(1)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选项BCD正确;(2)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选项A错误。
14.【答案】ABD【解析】选项C: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15.【答案】ACD【解析】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16.【答案】ABD【解析】综合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7.【答案】CD【解析】(1)选项A:属于稿酬所得;(2)选项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18.【答案】CD【析】选项A: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9.【答案】ABCD
20.【答案】BD【解析】(1)选项A: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答案】ACD【解析】选项B: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2.【答案】BCD【解析】选项A: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3.【答案】ABC【解析】选项ABC: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选项D: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4.【答案】ABC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判断题
1.【答案】×【解析】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答案】×【解析】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答案】×【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4.【答案】√
5.【答案】×【解析】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6.【答案】√【析】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7.【答案】×【解析】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8.【答案】√
9.【答案】√
10.【答案】×【解析】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11.【答案】×【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2.【答案】×【解析】企业从事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3.【答案】√
14.【答案】√
15.【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在计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16.【答案】√
17.【答案】×【解析】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8.【答案】√
19.【答案】×【解析】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0.【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1.【答案】√
22.【答案】√
23.【答案】×【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4.【答案】×【解析】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5.【答案】×【解析】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四、不定项选择题
(一)
1.
【答案】ABD【解析】选项C: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得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答案】AC【解析】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属于此类)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属于此类)和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属于此类)。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4000+100)×5‰=20.5(万元),当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5万元。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实际发生额50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15%=(4000+100)×15%=615(万元),则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500万元。
3.【答案】B【解析】选项A: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C:直接向捐赠人的捐款,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4.【答案】C【解析】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00(产品销售收入)+10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接受捐赠收入)-20.5(业务招待费支出)-500(广告费支出)-10(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2000(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1669.5(万元)。
(二)
1.【答案】AC【解析】(1)选项B: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托儿补助费;③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④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2)选项D:讲学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
2.【答案】B【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答案】AD【解析】选项AB: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D: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答案】C【解析】张某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900-600)×(1-20%)×10%=1080(元)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A【解析】(1)选项BC: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2)选项D:依法在我国境内成立的企业,无论实际管理机构是否在境内,都属于我国的居民企业。
2.【答案】A【解析】(1)选项A: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选项BCD:免征企业所得税。
3.【答案】B【解析】选项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C: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选项D: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照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4.【答案】B【解析】(1)企业向除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2)利息扣除限额=200×5%=10(万元),实际发生额12万元超过了扣除限额,不得在税前据实扣除,甲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利息支出为10万元。
5.【答案】B【解析】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6.【答案】C【解析】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7.【答案】D【解析】(1)公益性捐赠支出税前扣除限额=600×12%=72(万元);(2)在对公益性捐赠计算扣除的时候,先扣除以前年度结转的捐赠支出,再扣除当年发生的捐赠支出;(3)2019年度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12+(72-12)=72(万元),剩余的2万元公益性捐赠支出(12+62-72)准予结转以后3年在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8.【答案】D【解析】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选项A);(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选项B);(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选项C);(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9.【答案】C【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但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1)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选项B);(3)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4)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选项D);(5)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6)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7)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10.【答案】C【解析】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扣除限额=3000×15%=450(万元),待扣金额=400(当年发生额)+60(上年结转额)=460(万元),460万元>450万元,允许扣除450万元,超过限额的10万元可以继续结转到以后年度根据规定进行扣除。
11.【答案】B【解析】A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100)×25%×90/(300+90+100)=22.5(万元),实际在A国已缴纳税款25万元,超过抵免限额,其已纳税款可以抵免22.5万元,剩余的2.5万元可以结转以后5个纳税年度进行抵补。B国所得的抵免限额=(300+90+100)×25%×100/(300+90+100)=25(万元),实际在B国已缴纳税款20万元,需要在我国补缴税款5万元。该企业2019年在我国实际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300+90+100)×25%-22.5-20=80(万元)或300×25%+5=80(万元)。
12.【答案】A【解析】选项B: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选项C:企业以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选项D: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
13.【答案】C【解析】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满2年(24个月)的,其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该法人合伙人2019年应纳企业所得税=(800-500×70%+1000)×25%=362.5(万元)。
14.【答案】D【解析】选项A: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B:对于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选项C: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扣除限额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15.【答案】D【解析】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折旧年限的60%。
16.【答案】B【解析】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
17.【答案】D【解析】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这些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3)托儿补助费;(4)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
18.【答案】A【解析】(1)福利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2)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在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3)张某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00)×20%=3000(元)。
19.【答案】B【解析】选项B: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0.【答案】D【解析】股权收购后,企业将原账面金额中的盈余积累向个人投资者(即新股东)转增股本,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区分以下情形处理:(1)新股东以不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已全部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CD)。(2)新股东以低于净资产价格收购股权的,企业原盈余积累中,对于股权收购价格减去原股本的差额部分已经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A);对于股权收购价格低于原所有者权益的差额部分未计入股权交易价格,新股东取得盈余积累转增股本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
21.【答案】D【解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2.【答案】C【解析】(1)自2010年1月1日起,对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2)应纳税所得额=限售股转让收入-(限售股原值+合理税费)=50-(30+1)=19(万元);(3)王某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19×20%=3.8(万元)。
23.【答案】C【解析】(1)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所以“修缮费1000元”最高扣800元,排除选项AD,选项B没扣修缮费,同时排除;(2)8000-968-800=6232(元),超过40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20%的费用,应纳税额=(8000-968-800)×(1-20%)×20%=997.12(元)。
24.【答案】B【解析】选项ACD:属于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按年计征。
25.【答案】C【解析】(1)选项AD:照章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BC:个人取得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B中颁发教育奖金的主体是县级教育部门,错误。
26.【答案】B【解析】选项B:税务机关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
27.【答案】D【解析】选项D:兼职律师从律师事务所取得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8.【答案】B【解析】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营运取得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29.【答案】A【解析】选项BCD:准予在计算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0.【答案】D【解析】个体工商户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1)个人所得税税款(选项C);(2)税收滞纳金(选项A);(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5)赞助支出(选项B);(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31.【答案】A【解析】个人出租住房每次(月)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选项A正确。
32.【答案】D【解析】(1)选项ABC:免征个人所得税;(2)选项D:“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CD【解析】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答案】ABD【解析】选项C: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所得来源地。
3.【答案】ABCD
4.【答案】BD【解析】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60×60%=36万元),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8000×5‰=40万元),超出限额的部分不得结转以后年度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准予扣除的数额为36万元;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8000×15%=1200万元),准予扣除;在本题中,该企业当年实际发生广告费(500万元)+上年结转广告费(200万元)=700(万元),未超过扣除限额1200万元,则2019年甲企业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700万元。
5.【答案】AC【解析】选项A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选项CD: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6.【答案】ABD
解析】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但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选项D);(选项B);(选项A);(7)其他不得计提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7.【答案】BD【解析】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8.【答案】ABCD
9.【答案】BC【解析】(1)选项A:属于销售货物收入;(2)选项BC:属于转让财产收入;(3)选项D: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10.【答案】BCD【解析】(1)选项A:法院判决由企业承担的诉讼费属于民事性质的款项,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2)税收滞纳金、罚金和罚款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1.【答案】ABCD【解析】下列行业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1)烟草制造业;(2)住宿和餐饮业;(3)批发和零售业;(4)房地产业;(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6)娱乐业;(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12.【答案】ABCD
13.【答案】BCD【解析】(1)企业取得收入的货币形式,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选项BCD正确;(2)企业取得收入的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选项A错误。
14.【答案】ABD【解析】选项C: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15.【答案】ACD【解析】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6项专项附加扣除。
16.【答案】ABD【解析】综合所得包括:(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17.【答案】CD【解析】(1)选项A:属于稿酬所得;(2)选项B:属于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18.【答案】CD【析】选项A: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仅作为分红依据,不拥有所有权的企业量化资产,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B:对职工个人以股份形式取得的企业量化资产参与企业分配而获得的股息、红利,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19.【答案】ABCD
20.【答案】BD【解析】(1)选项A:应按“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C: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21.【答案】ACD【解析】选项B: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2.【答案】BCD【解析】选项A: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者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3.【答案】ABC【解析】选项ABC:企业在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向个人赠送礼品,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1)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2)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3)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选项D:企业对累计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4.【答案】ABCD【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1)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2)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3)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4)取得境外所得;(5)因移居境外注销中国户籍;
(6)非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7)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判断题
1.【答案】×【解析】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答案】×【解析】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3.【答案】×【解析】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4.【答案】√
5.【答案】×【解析】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6.【答案】√【析】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扣除。
7.【答案】×【解析】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8.【答案】√
9.【答案】√
10.【答案】×【解析】企业在汇总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其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不得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
11.【答案】×【解析】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2.【答案】×【解析】企业从事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1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3.【答案】√
14.【答案】√
15.【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代其从业人员或者他人负担的税款,不得在计算“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时扣除。
16.【答案】√
17.【答案】×【解析】依法批准设立的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从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入中给予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18.【答案】√
19.【答案】×【解析】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20.【答案】×【解析】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1.【答案】√
22.【答案】√
23.【答案】×【解析】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性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按全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24.【答案】×【解析】个人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缴付的年金个人缴费部分,在不超过本人缴费工资计税基数的4%标准内的部分,暂从个人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5.【答案】×【解析】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四、不定项选择题
(一)
1.
【答案】ABD【解析】选项C: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不得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答案】AC【解析】选项AB: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属于此类)和视同销售收入,不包括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属于此类)和投资收益(国债利息收入属于此类)。实际发生额的60%=50×60%=3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5‰=(4000+100)×5‰=20.5(万元),当年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0.5万元。选项CD: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实际发生额500万元<销售(营业)收入×15%=(4000+100)×15%=615(万元),则税前准予扣除的广告费为500万元。
3.【答案】B【解析】选项A:纳税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司法机关处以的罚金,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C:直接向捐赠人的捐款,不得在税前扣除;选项D: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
4.【答案】C【解析】甲企业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000(产品销售收入)+100(特许权使用费收入)+100(接受捐赠收入)-20.5(业务招待费支出)-500(广告费支出)-10(支付给客户的违约金)-2000(其他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税金)=1669.5(万元)。
(二)
1.【答案】AC【解析】(1)选项B:下列项目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①独生子女补贴;②托儿补助费;③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④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2)选项D:讲学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计税。
2.【答案】B【解析】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
3.【答案】AD【解析】选项AB: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D:个人取得特许权的经济赔偿收入,应按照“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4.【答案】C【解析】张某出租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5000-900-600)×(1-20%)×10%=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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